2020-11-18 17:08:27 公务员考试网 //ningbo.huatu.com/ 文章来源: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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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考生: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海曙分局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考试定于2020年11月28日举行。为使考试顺利进行,现将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取准考证
1.领取时间:2020年11月25日-2020年11月27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止,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准考证的,视为放弃考试。
2.领取地点: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海曙分局会议室(海曙区蓝天路201号丽园尚都A2座6楼会议室)。
3.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4.其他要求:
(1)考生领取准考证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方可领取。
(2)准考证原则上不允许代领。如有特殊情况确需代领的,由代领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考生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考生亲笔签名的委托书一份,方可代领。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定于:2020年11月28日(周六)上午9:00-11:00。
具体时间、地点和相关事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原件、甬行码绿码和《考生健康申报表》,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2.本次考试为闭卷考试,计算器、快译通、电子词典、书籍、报刊等有关资料和手机、电子产品等通讯工具一律不准带入考场。已带者,应关机并放置至考场指定位置,不得带至考位。
3.迟到三十分钟不得入场,开考后六十分钟内和考试结束前5分钟不能交卷出场;考试过程中未经监考许可不得离开考场。
4.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一般于笔试结束后15个工作日在宁波市生态环境局网站上公布。
5.为确保考试安全有序和考生身心健康,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时期,每位考生须提供个人轨迹截图、健康申报表。
最近有国(境)外旅居史的考生参加参试,须额外提供国内第一入境地签发的“解除隔离医学观察通知书”,以及核酸和血清IgM抗体检测均呈阴性的证明材料。
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应当主动向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海曙分局报告。除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外,还须出具肺部影像学检查无异常证明的扫描件或照片,方可参加笔试。
个人轨迹截图、健康申报表、解除隔离医学观察通知书、核酸和血清IgM抗体检测均呈阴性的证明材料、肺部影像学检查无异常证明材料须以扫描件或照片形式于11月20-11月23日(截止至23日17:00)发送至指定邮箱:919844110@qq.com,联系电话:0574-87145380,邮件以考生身份证号码+姓名为文件名(例:330211XXXXXXXXXXXX+张三的健康申报材料)。
个人行动轨迹获取方法:微信-搜索“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防疫行程卡”-输验证码等,查询,截屏。
考生健康申报表:详见(附件3),并如实填写签字确认。
现场备查文件:健康申报表原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原件、血清IgM抗体检测阴性证明材料原件、肺部影像学无异常证明原件。
考试当天,所有考生需测量体温、出示甬行码(健康码),体温正常(<37.3℃)且显示为“绿码”的,方能进入考场,经确认体温超过 37.3℃或黄码、红码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公告发布后,疫情防控工作有新要求和规定的,将另行公告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宁波市生态环境局网站。
附件:1.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xlsx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海曙分局
2020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