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2-10 11:15:25 公务员考试网 //ningbo.huatu.com/ 文章来源: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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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通食宿及培训补贴
具体要求和标准:
1.“应邀”是指应我市组织、人社部门,各镇街,各平台等活动组织单位邀请。
2.活动组织单位负责安排学生在义期间食宿、活动行程及安全保障,住宿标准每人每天不超过100元,餐费标准每人每天不超过50元,原则上由经遴选的服务点安排。
3.往返交通补贴参照来义高铁二等座票价标准报销,20人以上集体包车来义的凭发票据实报销。
申请流程:
1.活动组织单位填写《邀请应届高校毕业生来义活动备案表》报市人才管理服务中心备案。
2.活动组织单位负责初审食宿费、交通费,汇总填报《来义大学生交通食宿补贴申请表》、《来义大学生交通补贴明细表》后,报送市人才管理服务中心。
3.市人才管理服务中心审核支付。
二、生活补贴
(一)高校毕业生生活补贴
具体要求和标准:
1.申请对象为毕业三年内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毕业生。
2.毕业时间认定以取得学历时间为准。
3.“新引进”是指2020年7月20日之后引进,引进时间以首次在义参加社会养老(医疗)保险时间为准。
4.补贴自申请次月起按月发放,发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其中社保中断月份不予发放。连续中断6个月及以上的不再继续发放。
5.人才租房补贴和生活补贴不重复享受。
申请流程:
高校毕业生通过“浙里办APP”—“义乌i人才”相应模块提交申请,经市人才管理服务中心审核后拨付至社会保障·市民卡账户。
(二)实习生生活补贴
具体要求和标准:
1.大学生实习基地是指每次能提供5个以上大学生实习岗位的各类企事业单位。
2.实习生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或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的在校生。
3.每次实习时间不少于一个月,每人在义累计享受月份不超过3个月。
申请流程:
1.用人单位在义乌人才网(www.ywrcfw.com.cn)“实习岗位信息发布平台”提交实习岗位信息, 市人才管理服务中心审核通过后对外发布。
2.实习生通过“浙里办APP”—“义乌i人才”相应模块进行实习登记。
3.实习期满后,用人单位提交《大学生实习期生活补贴申请表》及用人单位实习生活费用发放清单等依据材料。
4.市人才管理服务中心审核通过后拨付至实习生个人银行账户。
三、人才来义项目对接补贴
具体要求和标准:
1.项目对接活动由市组织、人社部门主办。
2.邀请对象为博士、行业专家等高层次人才。
申请流程:
补贴发放采取免申即享方式,对接活动结束后由市人才管理服务中心按规定予以直接支付。
四、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补助
(一)建站补助
具体要求和标准:
1.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建站补助一次性拨付,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按博士后招收人数分次核拨,每招收1名博士后人员给予10万元,直至50万元核拨到位。
2.省级站升格为国家站的,建站补助补差执行。补差的国家站建站补助一次性拨付到位。
3.建站补助在建站后博士后通过开题评审会后拨付。
4.政策施行后符合建站补助申领条件的,建站补助按新政策执行。
申请流程:
补助发放采取免申即享方式,由人社局根据浙江省博士后网站备案信息,确定补助单位和金额,拨付至建站单位。
(二)日常经费补助
具体要求:
1.博士后日常经费补助是对设站单位博士后工作所需费用的资助,主要用于招收博士后需缴付的管理费用、组织博士后考核费用、专家指导费用、学术交流活动、业务培训、赴外招聘、国际合作、博士后福利待遇等费用支出。
2.日常经费补助按年发放,博士后需通过开题评审会,进站每满1年发放1次。博士后进站时间以《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备案证明》登记时间为准。
3.政策施行前引进的博士后2020年度仍按原政策规定享受科研经费补助。2021年起及政策公布后新引进的博士后实行日常经费补助,不再发放科研经费补助。
申请流程:
补助发放采取免申即享方式,由人社局根据浙江省博士后网站备案信息(延期出站博士后,需提供博士后延期出站相关材料),确定补助人员名单和金额,拨付至建站单位。
五、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补助
具体要求:
1.技能大师工作室指我市国家级、省级、金华市级、义乌市技能大师工作室。
2.国家级、省级、金华市级、义乌市技能大师工作室优秀领办人、合格领办人补助,在同一年度按从高、不重复原则享受。
申请流程:
补助发放采取免申即享方式,由人社局根据考核情况发放至技能大师领办人。
六、校企合作技能人才培养补助
具体要求和标准:
1.“订单班”、“冠名班”指我市非公企业(包括民办非企业单位)从高等院校(技师学院)选拔在校生,企业全程参与人才培养过程,高等院校(技师学院)按照企业需求进行定向培养的班级。
2.用人单位支付院校合作费用不含学费。
申请流程:
1.办班单位向人社部门提交《校企合作技能人才培养补助申请表》,并提供与高等院校(技师学院)签订的校企合作技能人才培养协议、班级学员花名册、支付院校合作费用发票凭据等材料。
2.人社部门审核并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的,将补助资金拨付至办班企业对公账户。
七、劳务协作基地奖励
劳务协作基地是指与我市人社部门建立劳务协作关系,并签订劳务协作协议的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单位。
具体要求和标准:
1.为义乌非公企业(包括民办非企业单位)输入首次在义就业员工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以养老保险为准)3个月(含)以上的,给予1000元/人的奖励。
2.在当地组织义乌企业专场招聘会,为义乌企业招工提供对接服务,参加人员在100-200人的,给予10000元/场的补助;参加人员超过200人的,每增加1人再给予50元的奖励,每场活动奖励最高不超过30000元。
3.每年在当地人力资源市场(或其它当地媒体等)按要求发布义乌企业招聘信息5次以上,给予每年2000元的奖励。
申请流程:
1.劳务输入备案。劳务协作基地向我市输入员工时,需及时到我市就业创业管理服务中心办理员工就业信息的登记备案,未登记备案的事后不予奖励。
2.提交奖励申请。劳务协作基地提供有效输入的员工数量、专场招聘会人员签到表、每月发布信息的截图(图片、照片),填写《劳务协作基地员工输送奖励申请表》、《劳务协作基地输送员工名册》、《劳务协作基地专场招聘会奖励申请表》、《劳务协作基地信息发布奖励申请表》,报送至就业创业管理服务中心。
3.市就业创业管理服务中心审核支付。
八、人才工作基地奖励
人才工作基地是指与我市人社部门建立人才合作关系,并签订人才合作协议的院校、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单位。
具体要求和标准:
1.市外人才工作基地为我市非公企业(包括民办非企业单位)引进首次在义就业大学生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以养老保险为准)满3个月(含)的, 给予1000元/人的奖励,并在符合条件后6个月内申报。
2.为义乌组织专场招聘会,参会大学生规模在100-200人的,每场奖励10000元;超过200人的,每增加1人再给予50元的奖励,每场活动奖励最高不超过30000元。
3.为义乌组织人才项目对接活动,项目规模在10-20个的,每场奖励1万元。超过20个项目的,每增加1个项目按1000元的标准给予奖励,每场活动奖励最高不超过3万元。
4.人才工作基地承接我市创业创新大赛,参赛选手50人以上的,每场补贴5万元。
申请流程:
1.为我市引进首次在义就业大学生的,市外人才工作基地提交《人才工作基地引才奖励申请表》、《人才工作基地输送人才名册》。
为我市组织专场招聘会或人才项目对接的,人才工作基地提交《参会人员签到表》、《人才工作基地奖励申请表》。
2.市人才管理服务中心审核支付。
附件:相应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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