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9-28 11:23:21 公务员考试网 //ningbo.huatu.com/ 文章来源: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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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6月24日,我校发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招聘公告,2020年8月15日举行了笔试,2020年9月5日公布了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现将有关资格复审和面试的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名单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宁波大学公开招聘事业工作人员的公告》的有关规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如下:
1.计财处(梅山校区)财务管理岗:贺迪、林夕冉、裴济红
2.学生发展与服务处心理健康指导中心岗(留学生心理咨询):郭昭昕、陈百卉
3.学生发展与服务处职员一:吴颖、侯赛男、张欣
4.后勤实体职员二:蒋萍丽、陈露、裘婷婷
5.继续教育学院职员三:陈晨、黄炜棋
6.海洋学院(梅山校区)职员五:邵娟、薛鹏达、张文文
7.学工部新疆生辅导员:麦尔阿巴·艾拜杜拉、西尔艾力·努尔买买提
8.学工部男辅导员:赖罗斌、陈明、姚禹阳、马林峰、王天北、单昱翔、苏汝腾、陈泽宇、洪宝华、江春华、徐健伟、陈乐鸣、周杰、刘锋军
9.学工部女辅导员:何平平、史远、牟嘉琪、章浩燕、徐润洁、林晓莉、李嘉铭、施进、崔浙钘
二、资格复审安排
1、材料
身份证、户口本(新疆生辅导员)、学历(学位)证书( 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还未曾获得学历学位的可凭就业协议和学校推荐表或学生证;2019年10月1日至2020年9月30日毕业的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可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其他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可凭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劳动(聘用)合同(或养老保障交费凭据)和单位人事部门出具从事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报考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须提供)、党员证明(由所在党总支或党委出具,报考有党员要求的岗位须提供)、学生干部经历证明、职业资质(资格)证书(报考有相关执业资质(资格)的岗位需提供)等
请考生仔细阅读报考岗位的相关要求,各岗位所要求的条件均需提供证明材料。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复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作自动放弃。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现场领取《面试通知》,考生凭身份证和《面试通知》,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2、安排
序号 |
招聘单位 |
招聘岗位 |
资格复审 |
|
时间 |
地点 |
|||
1 |
计财处(梅山校区) |
财务管理 |
2020年10月10日9:00-11:00
|
宁波大学安中大楼411室 |
2 |
学生发展与服务处 |
心理健康指导中心岗(留学生心理咨询) |
宁波大学黄庆苗楼401室 |
|
3 |
学生发展与服务处 |
职员一 |
宁波大学黄庆苗楼401室 |
|
4 |
后勤实体 |
职员二 |
宁波大学安中大楼411室 |
|
5 |
继续教育学院 |
职员三 |
宁波大学安中大楼411室 |
|
6 |
海洋学院(梅山校区) |
职员五 |
宁波大学安中大楼411室 |
|
7 |
学工部 |
新疆生辅导员 |
宁波大学黄庆苗楼401室 |
|
8 |
学工部 |
男辅导员 |
宁波大学黄庆苗楼401室 |
|
9 |
学工部 |
女辅导员 |
宁波大学黄庆苗楼401室 |
三、面试安排
2020年10月11日(周日)上午8:00-8:30,考生凭身份证和《面试通知》进入候考室;8:30之前未抵达侯考室者视作自动弃权,取消考试资格。候考室统一地址:宁波人力资源大厦公共服务区A幢三楼报告厅。
四、疫情防控要求
1、资格复审入校申请:考生请于2020年10月 9日前进入微信公众号“宁波大学保卫处”(微信号bw678110),点击“校园服务”-“宁大访客”-“访客登记”填写信息,到访校区选择“东校区”,到访单位选择“人事处”,开始时间为 2020 年 10月10日 8:00,结束时间为 2020 年10月10 日 16:30,来访事由请填写公开招聘资格复审。
2、为确保考试安全有序和考生身心健康,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时期,来自高、中风险地区每位考生需提供个人轨迹截图、健康申报表、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于10月8日前发送至邮箱:gkzp@nbu.edu.cn。 个人行动轨迹获取方法:微信-搜索“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 “防疫行程卡”-输验证码等,查询,截屏; 健康申报表:下载打印健康申报表(附件)并如实填写签字确认后扫描;核酸检测证明:考生需提供考试前 7 天内(含考试当天)核酸检 测阴性或既往血清特异性 IgG 抗体阳性的证明材料。
面试当天,需测量体温、出示甬行码(健康码),体温正常(< 37.3)且显示为“绿码”的,方能进入考场,经确认体温超过 37.3℃ 或黄码、红码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生不得提供身体健康状况虚假信息,对隐瞒行程、隐瞒病情、 故意压制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并追究相应 责任。
五、交通
宁波大学地址: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818号
可乘地铁2号线、31路、367路、371路、387路、390路、391路、541路、818路环线在宁波大学站下车。
宁波人力资源大厦地址:鄞州区兴宁东路228号宁波人力资源大厦
公交:3路、34路、59路、123路、908路、912路
联系人:梅老师 电话:0574-87600065
宁波大学人事处
2020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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