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22 13:44:39 公务员考试网 //ningbo.huatu.com/ 文章来源: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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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印发疫情期间宁波市现场招聘活动和人事考试防疫指南的通知》(甬防办〔2020〕94号)和《中共宁波市海曙区委党校面向2020届优秀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公告》(2020年5月27日发布)等有关规定,现将资格复审、笔试和疫情防控工作等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及笔试准考证领取
1.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初审的教师(三)岗位报考人员须于2020年8月3日8时30分至8月7日17时30分携带报名登记表及报名登记表中所填反映个人学术水平的印证材料、学历学位证书(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者提供学校推荐表和学生证,留学人员提供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有效期内的本人第二代身份证、一寸免冠近期正面照片、正式党员身份证明等上述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前往中共宁波市海曙区委党校(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灵桥路229号4号楼301会议室)进行资格复审。
2.笔试准考证领取:通过资格复审的教师(三)岗位报考人员发给准考证。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相符者,取消考试资格,不予发放准考证。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本次考试资格。
根据《中共宁波市海曙区委党校面向2020届优秀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公告》相关规定,教师(一)、教师(二)岗位报考人员直接进入面试环节(资格复审、面试时间和地点后续另行公告通知)。
二、笔试对象、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
1.笔试对象:根据《中共宁波市海曙区委党校面向2020届优秀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公告》规定,通过资格复审且符合笔试开考比例人数的教师(三)岗位报考人员。
2.笔试时间和地点:2020年8月9日(周日)上午9:00—11:00(具体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相关要求:参加笔试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的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和《考生健康申请表》原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开考半小时后考生不得入场。因疫情防控等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视为缺考。
三、疫情防控措施
1.参加本次笔试的考生须在笔试前14天(7月26日前)申领浙江“健康码”或“甬行码”(浙江健康码申领使用说明详见附件1)。
参加笔试的每位考生需提前提供《考生健康申请表》扫描件。下载打印《考生健康申请表》(详见附件2)并如实填写签字确认后扫描;扫描件请于2020年8月3日8时30分至8月7日16时期间发送至指定邮箱zgnbshsqwdx@163.com。
2.考生进入考点前需主动扫码出示“健康码”或“甬行码”(须更新至当天,请考生务必携带手机),并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和相关问询,绿码人员方能进入考场。
3.考生应有序进考场,不聚集聊天,须保持间隔1米以上。进入考区后,应直达考场,中途切勿逗留。
4.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集中隔离期未满人员,不得参加笔试。“健康码”或“甬行码”非绿码的考生,以及笔试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不得参加笔试。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需提供相关健康证明但无法提供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
5.最近有国(境)外旅居史的人员,还须提供国内第一入境地签发的解除隔离医学观察证明材料,以及考前7天内核酸和血清IgM抗体检测均呈阴性的证明材料(具体以考试前最新疫情防控政策为准)。
6.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应当主动向中共宁波市海曙区委党校报告,除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外,还须出具肺部影像学检查无异常的证明,方可参加笔试。
7.考生应当服从配合疫情防控要求和笔试现场组织工作。“健康码”或“甬行码”非绿码或出现可疑症状的考生,应在海曙区疾控机构指导下按规定处置。对连续3次体温测量超过37.3℃的考生,应听从工作人员安排迅速转移到临时隔离区域,并做好个人防护,专车送至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医。
8.考生应当切实增强疫情防控意识,做好个人防护工作。考试前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应戴口罩,要加强途中防护,尽量与他人保持合理间距,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物品,并及时进行手部清洁消毒。外省考生可依据自身情况提前来甬做好准备。
9.考试期间必须全程佩戴口罩,请自行备齐一次性医用口罩。在核对身份证件材料时,考生应摘下口罩,并尽量缩短时间,以便工作人员确认是否为考生本人。
四、其他
1.各地区的疫情风险等级是动态调整的,考生可使用“国务院客户端”微信小程序点击“疫情风险查询”或在微信小程序中搜索“疫情风险等级查询”了解本地疫情风险等级。公告发布后,疫情防控工作有新要求和规定的,将另行公告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海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
2.考生应如实填写《考生健康申请表》及上报相关材料,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需承担的相关责任并接受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疫、询问、查询、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考试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当前,浙江省正处于汛期和台风活跃季,强降雨或台风来袭的可能性增加,请各位考生注意关注天气预报、预警信息,合理规划出行路线,防范强降雨和强对流等天气对参加考试的不利影响。并注意提前做好防暑准备。
4.考生应遵守考场规则,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联系电话:0574-55880195
中共宁波市海曙区委组织部
宁波市海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宁波市海曙区委党校
2020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