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职业化工会工作者招聘实施细则》和《宁波市职业化工会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宁海县总工会决定面向宁海县公开招录职业化工会工作者,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录原则和办法
招录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录用的办法进行,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录职业化工会工作者。
二、招录名额和报考资格条件
(一)招录名额:招录2名,专职从事乡镇(街道)、基层工会联合会工作。
(二)报考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政治素质过硬,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
2.热爱工会事业,善于做群众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熟悉现代化办公软件操作。
3.具有宁海县户籍。
4.年龄40周岁以下。
5.大专及以上学历。
6.有3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7.身体健康。
学历、户籍的取得时间以及年龄、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公告发布之日;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报名时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认证书为准。
三、招录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18年10月10日-16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2.地点:宁海县总工会(地址:气象南路79号),联系人:祝媛媛,咨询电话:59971368。
3.报名办法:先从宁波工会网(http://www.nbgh.gov.cn/)、宁海县总工会网(http://zgh.ninghai.gov.cn/)上下载并填好报名登记表表,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携带报名表、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劳动(聘用)合同或养老保险交费凭据、近期免冠一寸彩照1张附电子版本及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招聘单位报名。
4.报名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招录单位将对报名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向初审未通过者说明理由。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初审。
5.报名人数与招录名额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符合报考条件的报名人数和招录名额数比例不足3:1的,将核减该岗位拟招录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录(同一岗位招录名额为数个的,相应核减招录名额,招录名额为1个的予以取消)。
6.准考证领取的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录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笔试。
时间:2018年11月17日上午9:00-11:30。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设职业能力测试一科,总分100分,内容主要包括时事政治(2017年10月至2018年10月)、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浙江省工会第十五次代表大会精神、工会基础知识、劳动法律法规相关知识和文字能力测试等。试题由浙江省总工会安排命制。
2.资格复审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资格复审),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列为资格复审对象。笔试成绩和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15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工会网(http://www.nbgh.gov.cn/)和在宁海县总工会网(http://zgh.ninghai.gov.cn/)上公布。未通过资格复审或面试前2个工作日书面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由此而产生的面试空缺名额,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3.面试
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按电话通知领取《面试通知》。考生凭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按照《面试通知》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由此产生的面试空缺名额不予递补。
面试主要测试考生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三)体检与考察
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60%和面试成绩的40%之和(四舍五入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满分100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排序,总成绩和笔试成绩都相同的增加考试课目。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察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工会网(http://www.nbgh.gov.cn/)和在宁海县总工会网(http://zgh.ninghai.gov.cn/)上公布。
体检对象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项目依照国家统一规定执行,合格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结束后,招录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察。考察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资格出现招录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录用
拟录用人员名单由宁波市总工会核准后,在宁波工会网(http://www.nbgh.gov.cn/)和在宁海县总工会网(http://zgh.ninghai.gov.cn/)上公示5个工作日(含发布当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拟录用人员通过公示后收到办理录用手续通知,本人放弃录用资格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录用手续的,取消其录用资格,不再递补。在职人员应在办理录用手续之前自行负责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
四、用工性质、薪资待遇、工作内容
(一)用工性质
职业化工会工作者实行劳动合同制。劳动合同由宁海县总工会与录用人员签订。试用期2个月,聘用合同期2年。
(二)薪资待遇
按照宁波市和宁海县职业化工会工作者有关标准执行。
(三)工作内容
1.按照上级工会要求的工会组建和会员发展任务开展工会组建工作,建立和完善所辖区域内工会组织建设制度和台账;
2.帮助指导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和企业民主管理工作,协调劳动关系,维护职工权益;
3.组织指导开展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等群众性技术创新活动,做好劳动模范的培养管理服务等工作;
4.做好困难职工帮扶救助工作,为职工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
5.协助县总工会做好基层工会干部的培训、职工教育和依法收缴工会经费工作;
6.负责基层工会工作和职工群众意见建议的信息收集,及时发现问题、反映问题;
7.工会安排布置的其他工作。
附件:宁海县总工会公开招录职业化工会工作者报名登记表
宁海县总工会
2018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