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职业化工会工作者招聘实施细则》和《宁波市职业化工会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经研究,海曙区总工会决定面向宁波大市公开招录职业化工会工作者,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录原则和办法
招录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录用的办法进行,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录职业化工会工作者。
二、招录名额和报考资格条件
(一)招录名额:招录8名,专职从事海曙区镇(乡)街道工会、区域性(行业性)工会等岗位工作。
(二)报考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政治素质过硬,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
2.热爱工会事业,善于做群众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熟悉现代化办公软件操作,能听懂宁波话。
3.具有宁波市户籍。
4.年龄40周岁以下。
5.大专及以上学历。
6.有3周年及以上工作经历,鼓励有党群工作、社会工作、新闻媒体工作、法律工作、财务工作经历者优先报考。
7.身体健康。
学历、户籍的取得时间以及年龄、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公告发布之日;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报名时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认证书。
三、招录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18年10月10日 - 21日
2.报名办法:先从宁波工会网(http://www.nbgh.gov.cn/)、海曙区总工会网站(http://www.hsgh.org.cn/)公示公告栏下载并填好报名登记表,并将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劳动(聘用)合同或养老保险交费凭据、近期免冠一寸彩照及相关证件等以PDF格式文件,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
发送至邮箱852687572@qq.com。
3.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时间:2018年10月22日-24日(上午8:30至下午4:30,中午无休)。
(2)资格初审地点:海曙区职工服务中心(地址:海曙区苍松路27号),联系人:邹老师、彭老师,咨询电话:55889342、87304220。
(3)所审材料:报名表、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劳动(聘用)合同或养老保险交费凭据、近期免冠一寸彩照1张及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报名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招录单位将对报名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向初审未通过者说明理由,证件不全、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或未在规定时间递交资格初审材料的,均取消报考资格。
4.报名人数与招录名额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符合报考条件的报名人数和招录名额数比例不足3:1的,将核减拟招录人数或取消招录。
5.准考证领取的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录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笔试
时间:2018年11月17日上午9:00-11:30。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设职业能力测试一科,总分100分,内容主要包括时事政治(2017年10月至2018年10月)、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浙江省工会第十五次代表大会精神、工会基础知识、劳动法律法规相关知识和文字能力测试等。试题由浙江省总工会安排命制。
2.资格复审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资格复审),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列为资格复审对象。
笔试成绩和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15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工会(http://www.nbgh.gov.cn/)和海曙区总工会(http://www.hsgh.org.cn/)网上公布。未通过资格复审或面试前2个工作日书面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由此而产生的面试空缺名额,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3.面试
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按电话通知领取《面试通知》。考生凭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按照《面试通知》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由此产生的面试空缺名额不予递补。
面试主要测试考生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三)体检与考察
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60%和面试成绩的40%之和(四舍五入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满分100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排序,总成绩和笔试成绩都相同的增加考试课目。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察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工会网(http://www.nbgh.gov.cn/)和海曙区总工会(http://www.hsgh.org.cn/)网上公布。
体检对象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项目依照国家统一规定执行,合格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结束后,招录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察。考察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资格出现招录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录用
拟录用人员名单由宁波市总工会核准后,在宁波工会网(http://www.nbgh.gov.cn/)和海曙区总工会(http://www.hsgh.org.cn/)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含发布当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拟录用人员通过公示后收到办理录用手续通知,本人放弃录用资格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录用手续的,取消其录用资格,不再递补。在职人员应在办理录用手续之前自行负责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
四、用工性质、薪资待遇、工作内容
(一)用工性质
职业化工会工作者实行劳务派遣,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二)薪资待遇
按照宁波市和海曙区职业化工会工作者有关标准执行。
(三)工作内容
1.按照上级工会要求的工会组建和会员发展任务开展工会组建工作,建立和完善所辖区域内工会组织建设制度和台账;
2.帮助指导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和企业民主管理工作,协调劳动关系,维护职工权益;
3.组织指导开展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等群众性技术创新活动,做好劳动模范的培养管理服务等工作;
4.做好困难职工帮扶救助工作,为职工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
5.协助做好基层工会干部培训、职工教育、职工文化、网上工会和依法收缴工会经费工作;
6.负责基层工会工作和职工群众意见建议的信息收集,及时发现问题、反映问题;
7.工会安排布置的其他工作。
附件:
宁波市海曙区总工会公开招录职业化工会工作者报名登记表
宁波市海曙区总工会
2018年10月9日
注:报考人员需真实、详细填写登记表内容。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填写对象主要有配偶、子女、父母,具体内容为年龄、政治面貌、工作单位及职务、去世的注明。A4纸打印,一式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