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9-21 17:14:27 公务员考试网 //ningbo.huatu.com/ 文章来源: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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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宁波大学同意,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15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是国家教育部和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由宁波大学举办、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施本科层次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分类类别为独立学院,经费预算形式为自收自支。学院现有高级职称人才80余人,其中正高级职称人才10余人,副高级职称人才70余人。具有硕士学位以上人才250余人,其中博士学位人才30余人。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面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备注:职称、职(执)业资格的取得和年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均为公告发布之日。硕士研究生、硕士学历(学位)人员报考时应已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博士研究生、博士学历(学位)人员可凭学校推荐表和学生证报名,取得时间可放宽至2016年8月31日。属于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的,报考时须已取得国家教育部认定的学历(学位)证书,专业相近的以所学课程名称为准。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报名有二种方式:一是高洽会现场报名;二是网上邮件报名。
1、高洽会现场报名时间:2015年10月11日8:00-15:00;地点:宁波国际会展中心(宁波市第十七届高洽会)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招聘设摊展位;报名办法:先从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nbrs.gov.cn/index.htm)或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ndkjxy.net.cn)下载并填好报名表(详见附件),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报名表、本人简历和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博士研究生学历的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凭学校推荐表和学生证;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凭国家教育部认定的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劳动(聘用)合同(或养老保险交费凭据)、单位出具的相关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到招聘单位展位报名。
2、网上邮件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5年10月11日;报名办法:登陆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ndkjxy.net.cn)或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nbrs.gov.cn/index.htm)下载并填好报名表(详见附件1),填完后连同其他材料打包发送邮件至zzrsb@nbu.edu.cn,邮件主题请标明“姓名+专业+应聘岗位”,邮件需包含报名表、本人简历和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博士研究生学历的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凭学校推荐表和学生证;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凭国家教育部认定的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劳动(聘用)合同(或养老保险交费凭据)、单位出具的相关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的扫描件,邮件发送后请电话联系确认。
3、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初审未通过者,现场答复或由学院组织人事部通过回复邮件的方式告知不符合的原因。
4、报名资格初审通过者名单将于报名截止后7个工作日后在学院网站上公布,并同时公布资格复审的时间和地点。
(二)资格复审
参加资格复审者携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博士研究生学历的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凭学校推荐表和学生证;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凭国家教育部认定的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劳动(聘用)合同(或养老保险交费凭据)和单位出具的相关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原件和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证件(证明)材料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通过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者现场发放《面试通知》或准考证。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作自动放弃。
报考同一岗位且符合招聘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核减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三)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面试的办法,主要以“试讲+专业面试”的方式进行,具体由学院组织实施。专业面试试题将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
1、面试即"试讲+专业面试":试讲主要测试报考者所报岗位的专业知识水平、教学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专业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专业知识水平、研发能力、创新能力、成果转化能力等。试讲占面试总分的70%,专业面试占面试总分的30%,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考生凭《面试通知》和身份证参加面试。
2、成绩: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面试成绩及进入体检考核人员名单将于所有岗位面试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在学院网站上公布。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主管部门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及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组织人事部网站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凡属农业家庭户的,须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间办理农转非迁户手续;没有办理的,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满时,解除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咨询电话:0574—87600037 ,联系人:朱老师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7609616
宁波大学 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
二○一五年九月十八日
(编辑:宁波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