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4-08 13:17:20 公务员考试网 //ningbo.huatu.com/ 文章来源:宁海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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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的规定,各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每年上半年、下半年各受理一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现就宁海县2019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
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19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19]1号)文件要求,申请人可在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 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要求,将符合认定条件的港澳台人员纳入认定受理范围,港澳台居民可在居住地、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具体操作流程、函件样式另行通知)。
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居住地、就读学校所在地的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受理并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申请人在户籍所在地、居住地、就读学校所在地的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受理审查后,报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申请人在同一年度只能申请认定一个种类的教师资格。
二、教师资格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
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统一实行网上申报。
社会人员“网报”时间为4月11日- 4月16日之间的每个工作日的8:30-17:30。
2.网上报名方式
申请人员进入“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点击“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选项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注册,按网上报名要求逐步完成网报。
注意事项:(1)选择“认定机构”。该页面上部分信息直接从系统中提取,下部分选择认定机构。其中,认定高中、中职及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请选择“市级认定机构”;其他的请选择有关县级认定机构。(2)选择“确认点”——宁海县教育局。
3.随带材料:
(1)户口簿或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
(2)身份证;
(3)毕业证书(非国考合格的师范类毕业生还需提供本人档案中在学期间成绩单复印件及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加盖保管部门公章);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还需提交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或者工人技术等级证书的;
(6)与网报同一底版的2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三、现场确认
1.确认时间:
4月18日和4月19日。具体确认时间为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未在规定时间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
2.确认地点:
为方便申请人办理,本人(或代办人)可就近现场确认,申报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应前往与“网报确认点”一致的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具体地址如下:宁海县教师进修学校1号楼5楼(银河路181号)
四、集中体检
通过现场确认的申请人员,均须参加在指定医院集中进行的体检(其中一项为X光胸透),体检时间为4月23日(周二),体检地点、费用等事项安排请关注“宁海教师教育”微信公众号相关通知。
五、结果查询
通过教师资格认定的人员,可五月下旬登录“宁海教育局”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宁海教师教育”,查看有关领取教师资格证书的通知。
六、咨询电话
宁波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87266142
宁海县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65207905
宁海县教育局
2019年4月4日
(编辑:宁波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