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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地区面向2022届优秀高校毕业生选聘高层次紧缺人才公告汇总

2021-09-27 18:07:17 事业单位考试网 https://zj.huatu.com/ 文章来源: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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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加快推进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建设,改善干部队伍来源结构,引进、培养和储备一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所需的优秀人才,慈溪市所属事业单位决定面向2022届优秀高校毕业生选聘高层次紧缺人才20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对象

1.全国部分高校(详情见附件3)2022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位列ARWU、THE、QS世界大学排名前100名的国(境)外高校2021年10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符合上述高校范围和学历条件的2020届、2021届未就业的择业期毕业生,省“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人员均列入本次选聘范围。

未就业择业期毕业生认定需同时满足以下要求:一是未办理过毕业生派遣手续(报到证),未与用人单位签订过劳动(聘用)合同,在社保系统中没有以单位名义参保的缴费记录;二是持有毕业学校的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若遗失需要毕业学校出具相关证明;三是个人档案应保管在毕业学校或人才市场或就业服务中心。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要求2019年10月1日后毕业。

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和独立学院毕业生不列入本次选聘范围。

二、选聘岗位及要求

选聘单位

选聘岗位

人数

选聘专业要求

其他资格条件

慈溪市事业单位

岗位1

2

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一级学科专业。

1. 仅限男性;

2. 符合岗位专业要求、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能在规定时间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认证书。

岗位2

2

1.仅限女性;

2.符合岗位专业要求、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能在规定时间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认证书。

慈溪市事业单位

岗位3

8

环境科学与工程、软件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建筑学、土木工程、水利工程、交通运输工程、测绘科学与技术、城乡规划一级学科专业。

符合岗位专业要求、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能在规定时间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认证书。

慈溪市事业单位

岗位4

4

农业工程、兽医学、畜牧学、作物学、食品科学与工程、林学一级学科专业。

符合岗位专业要求、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能在规定时间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认证书。

慈溪市事业单位

岗位5

2

法学、社会学、政治学、心理学、设计学、戏剧与影视学一级学科专业。

1.仅限男性;

2.符合岗位专业要求、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能在规定时间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认证书。

岗位6

2

1.仅限女性;

2.符合岗位专业要求、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能在规定时间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认证书。

三、选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志于从事党政管理工作,事业心和责任感强,身体健康。

2.符合岗位专业要求、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能在规定时间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认证书的2022届优秀毕业生。其中国内高校的2022届硕士研究生须在2022年9月30日前(对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须在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相近的以所学主干课程为准;上述选聘对象未在规定时间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认证书的不予录用。上述时间,以学历学位证书或认证书的落款时间为准。

3.硕士研究生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92年10月1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0年10月11日以后出生)。

4.凡因违法违纪受过各种处分,或有相关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报考。

四、选聘程序

本次选聘按照系统报名和资格初审、现场资格确认、考试、体检、考察和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系统报名和资格初审

1.系统报名时间:2021年10月11日9时至16日12时。

符合选聘条件的国内高校和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登录中国宁波人才网(www.nbrc.com.cn)首页,点击左上角“宁波市面向2022届优秀高校毕业生选聘高层次紧缺人才”,查询选聘公告并进入报名,然后按提示录入信息并选择报考岗位。请符合选聘条件的报名人员在仔细阅读相关公告信息后,按要求详细输入个人信息并按规定上传附件(未上传附件的将无法通过资格审核),严格按照选聘所设条件选择岗位进行报名,每位考生只能选报一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2.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10月16日12时至20日12时。

选聘单位根据填写的报名信息,对报名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因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初审不通过的考生,可以在查询并再次报名阶段改报其他岗位。

3.查询或再次报名时间:2021年10月20日12时至21日16时。

已报名人员登录报名页面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可直接下载打印《资格初审通过确认单》(报名完成页面截图打印)

请及时关注慈溪人才网公告或接听电话、短信。

(二)现场资格确认

网上系统报名成功的人员于2021年10月26日上午9时至12时携带相关材料到宁波市国际会议展览中心5号馆“宁波市选聘高层次紧缺人才现场资格确认”相应的用人主体摊位进行现场资格确认。现场确认时间如有调整,将在慈溪人才网和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告。

参加选聘学生需要携带的确认材料有:《资格初审通过确认单》(报名完成页面截图打印)《宁波市面向2022届优秀高校毕业生选聘高层次紧缺人才报名表》《考生健康申报表》、身份证、已获取的各层次学历学位证书、现在读学生证和在高校就读期间表现优秀的证明材料等原件和复印件。在高校就读期间表现优秀的证明材料,如中共党员(预备党员)、学生干部或奖学金或奖励、发表过的学术文章等,以及其他在校期间获得的荣誉和奖励证书、发表的论文或取得的科研成果等。符合条件的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除了提供在国(境)外高校就读期间表现优秀的证明材料外,还需提供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就读证明或学历学位认证书。

应聘同一选聘岗位的符合选聘条件的现场资格确认通过人数与选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2∶1,不足规定比例的,将取消该岗位选聘。取消的选聘岗位情况将于资格确定后在慈溪人才网上发布公告。

对现场资格确认通过者,通过短信或电话发送考试通知。

(三)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有效报名人数与选聘计划总数之比超过5∶1的增加笔试环节,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规定比例内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笔试成绩不带入总成绩,不与面试成绩合成总成绩。按面试成绩确定选聘体检、考察对象。

本次选聘岗位,采取笔试加面试方式的,笔试时间为10月26日15时30分至17时,笔试后通过网站公告或电话、短信方式告知是否入围面试。面试时间统一为10月27日,具体时间地点详情见面试通知,面试主要测试选聘人员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70分者淘汰。考生参考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考试通知,并务必按通知要求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和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的,视作放弃,对因放弃或规定时间迟到所产生的空缺名额不递补。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面试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排序,未组织笔试或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增加考试课目。考试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察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在慈溪人才网上公布。

(四)体检

入围体检对象在网上下载体检通知(或在接到电话、短信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或体检结果不合格者淘汰。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选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察。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等公务员录用考察相关文件规定执行,考察不合格者淘汰。

在体检、考察环节中,如有放弃或因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本次选聘设定递补比例,按选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设定递补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递补对象;规定比例内末位考生面试成绩相同的增加考试课目,加测成绩高者优先)。

(六)公示录用

考察合格的,拟选聘录用人员即可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对签订就业协议并承诺不放弃的,由用人单位按规定在慈溪人才网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选聘录用人员无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选聘录用的,按期取得学历学位后按规定办理选聘录用手续。

拟选聘录用人员接到录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选聘录用资格。经公示的拟选聘录用人员无故放弃或逾期不报到被取消选聘录用资格的,将录入宁波市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诚信档案。

五、选聘相关政策

1.选聘录用后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首次聘期3年(含试用期3个月),纳入事业编制人员管理。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首个聘期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继续聘用。

2.选聘录用人员的岗位聘任及岗位等级的核准,按我市现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执行。选聘录用人员参照聘用单位同级人员享受相应的工资待遇,并按照有关规定享受高层次人才引进相关政策。

3.报考人员在初审、现场确认中提交的注册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并录入宁波市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诚信档案。

4.我市组织人力社保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本次考试的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我市组织人力社保部门无关。

六、防疫要求

1本次选聘将根据《浙江省人事考试疫情常态化防控方案》要求,结合本地疫情防控需要采取相关防控措施。因疫情防控等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视为缺考。

2按实际参加首科考试日计算,考前28天内入境人员和考前21天来自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3所有考生进入考点必须满足以下条件:“甬行码”或“健康码”绿码、“行程卡”绿码且到访地右上角无*号标记以及现场测温37.3℃以下(允许间隔2-3分钟再测一次)。另外14天内有省外来甬返甬的,还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4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并全程佩戴口罩。在核对身份证件材料时,考生应摘下口罩,并尽量缩短时间,以便工作人员确认是否为考生本人。

5考生应当如实填写《考生健康申报表》,在考试入场前交给考务人员,并履行个人健康证明义务及防疫相关要求事项。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疫、询问、查询、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6考生应当切实增强疫情防控意识,做好个人防护工作。考试前应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应戴口罩,加强途中防护,尽量与他人保持合理间距,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物品,并及时进行手部清洁消毒。外省考生可依据自身情况提前来宁波做好准备。

 

本次公开选聘咨询电话:0574-63938256、63938338。

监督电话:0574-89284146。

 

 

附件1:慈溪市面向2022届优秀高校毕业生选聘高层次紧缺人才报名表

附件2:考生健康申报表

附件3:全国部分选聘高校名单和ARWU、THE、QS世界大学排名前100名国(境)外高校名单

 

中共慈溪市委组织部

慈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9月27日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加快推进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建设,改善干部队伍来源结构,引进、培养和储备一批适应海曙区高质量打造国内一流强区发展需求的优秀人才,根据宁波市相关选聘工作统一部署,决定面向2022届优秀高校毕业生选聘高层次紧缺人才50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宁波市海曙区简介

  宁波市海曙区位于宁波中心城区核心区域,东临奉化江,北濒余姚江,西与余姚市接壤,南与奉化区连接,是海上丝路东方始发港,是缔造出宁波商帮传奇的一方沃土。全区面积595.5平方公里,常住人口97.4万人。区域地理位置优越,经济繁荣,下辖7个镇、1个乡、9个街道,山水一体,城乡共生,人文历史悠久,交通设施发达,是宁波市的中心商贸商务区和历史文化名城核心区,集聚了宁波最优质的基础教育资源和医疗资源,是宁波的魅力城区、宜居之都、创业高地。海曙区肩负着融入“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宁波港口经济圈建设等重大发展战略的历史使命,全力打造“创新之区”“智慧之区”“人文之区”“幸福之区”。

  二、选聘对象

  1.全国部分高校(详情见附件3)2022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位列ARWU、THE、QS世界大学排名前100名的国(境)外高校(详情见附件3)2021年10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符合上述高校范围和学历条件的2020届、2021届未就业的择业期毕业生,省“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人员均列入本次选聘范围。

  未就业择业期毕业生认定需同时满足以下要求:一是未办理过毕业生派遣手续(报到证),未与用人单位签订过劳动(聘用)合同,在社保系统中没有以单位名义参保的缴费记录;二是持有毕业学校的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若遗失需要毕业学校出具相关证明;三是个人档案应保管在毕业学校或人才市场或就业服务中心。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要求2019年10月1日后毕业。

  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和独立学院毕业生不列入本次选聘范围。

  三、选聘岗位及要求

选聘单位

选聘岗位

人数

岗位职责

选聘专业及学历(学位)要求

其他资格条件

海曙区下属事业单位

经济管理(1)

5

从事海曙区相关综合管理或专业技术工作

国民经济学、区域经济学、产业经济学、劳动经济学、数量经济学、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二级学科专业;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男性

经济管理(2)

5

国民经济学、区域经济学、产业经济学、劳动经济学、数量经济学、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二级学科专业;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女性

数字化工程(1

5

空间信息与数字技术、计算机通信工程、数字媒体技术、信息技术应用与管理、计算机技术二级学科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一级学科专业;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男性

数字化工程(2

5

空间信息与数字技术、计算机通信工程、数字媒体技术、信息技术应用与管理、计算机技术二级学科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一级学科专业;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女性

工程管理(1)

5

安全科学与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专业;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工程管理(2)

4

市政工程、结构工程、岩土工程、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桥梁与隧道工程、水文学与水资源、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学科专业;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工程管理(3)

4

测绘科学与技术、控制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专业;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农业管理

3

农业工程一级学科专业;农业经济管理、预防兽医学、农业昆虫与害虫防治二级学科专业;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综合管理(1)

3

哲学、社会学、社会工作硕士、马克思主义理论、法学、法律一级学科专业;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男性

综合管理(2)

3

哲学、社会学、社会工作硕士、马克思主义理论、法学、法律一级学科专业;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女性

会计金融(1

3

会计学、会计、会计硕士、金融学、金融硕士二级学科专业;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男性

会计金融(2

3

会计学、会计、会计硕士、金融学、金融硕士二级学科专业;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女性

公共卫生

2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公共卫生一级学科专业;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四、选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志于从事党政管理工作,事业心和责任感强,身体健康。

  2.符合岗位专业要求、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能在规定时间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认证书的2022届优秀毕业生。其中国内高校的2022届硕士研究生须在2022年9月30日前(对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须在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相近的以所学主干课程为准;上述选聘对象未在规定时间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认证书的不予录用。

  3.硕士研究生年龄要求1992年10月1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要求1990年10月11日以后出生。

  4.凡因违法违纪受过各种处分,或有相关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报考。

  五、选聘程序

  本次选聘按照系统报名和资格初审、现场资格确认、考试、体检、考察和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系统报名和资格初审

  1.系统报名时间:2021年10月11日9时至16日12时。

  符合选聘条件的国内高校和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登录宁波人才网(www.nbrc.com.cn)首页“宁波市面向2022届优秀高校毕业生选聘高层次紧缺人才”栏目进入选聘专页中的“报名入口”,进入网上报名系统,填写个人信息、上传佐证附件材料并选择具体岗位进行网上注册报名。请符合选聘条件的报名人员在仔细阅读相关公告信息后,按要求详细输入个人信息并按规定上传附件(未上传附件的将无法通过资格审核),严格按照选聘所设条件选择岗位进行报名,每位考生只能选报一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2.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10月16日12时至20日12时。

  选聘单位根据填写的报名信息,对报名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因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初审不通过的考生,可以在查询并再次报名阶段改报其他岗位。

  3.查询或再次报名时间:2021年10月20日12时至21日16时。

  已报名人员登录报名页面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可直接下载打印《资格初审通过确认单》(报名完成页面截图打印)。

  报考人员请及时关注中国宁波人才网报名系统或接听电话、接收短信。

  (二)现场资格确认

  网上系统报名成功的人员于2021年10月26日上午9时至12时携带相关材料到宁波市国际会议展览中心5号馆“宁波市选聘高层次紧缺人才现场资格确认”相应的用人主体和单位进行现场资格确认。现场确认时间如有调整,将在海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和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告。

  参加选聘学生需要携带的确认材料有:《资格初审通过确认单》(报名完成页面截图打印)《海曙区面向2022届优秀高校毕业生选聘高层次紧缺人才报名表》《考生健康申报表》、身份证、已获取的各层次学历学位证书、现在读学生证和在高校就读期间表现优秀的证明材料等。在高校就读期间表现优秀的证明材料,如中共党员(预备党员)、学生干部或奖学金或奖励、发表过的学术文章等,以及其他在校期间获得的荣誉和奖励证书、发表的论文或取得的科研成果等。符合条件的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除了提供在国(境)外高校就读期间表现优秀的证明材料外,还需提供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就读证明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应聘同一选聘岗位的符合选聘条件的现场资格确认通过人数与选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不足规定比例的,将核减该岗位拟选聘计划数或取消该岗位选聘,核减或取消的情况将在资格确认后在海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发布公告。

  对现场资格确认通过者,发放考试通知。

  (三)考试

  所有岗位采取笔试加面试方式的进行。笔、面试均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

  1.笔试

  笔试时间为10月26日15时30分至17时(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笔试满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规定比例内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笔试成绩不带入总成绩,不与面试成绩合成总成绩。按面试成绩确定选聘体检对象。

  参加考试人员笔试后通过网站公告或电话、短信方式告知是否入围面试。

  2.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选聘人员的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70分者淘汰。

  面试时间统一为10月27日(拟于上午8:30开始,具体时间地点以电话及短信通知为准)。

  考生参考时须携带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和考试通知,务必按通知要求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的,视作放弃,对因放弃或规定时间迟到所产生的空缺名额不递补。

  3.成绩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面试成绩相同的增加考试课目。考试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海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公布。

  (四)体检

  体检事宜另行通知,入围体检对象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或体检结果不合格者淘汰。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选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察。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等公务员录用考察相关文件规定执行,考察不合格者淘汰。

  在体检、考察环节中,如有放弃或因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该岗位选聘人数1:2比例内(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依次递补。

  (六)公示录用

  考察合格的,拟选聘录用人员即可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对签订就业协议并承诺不放弃的,由用人单位按规定在海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选聘录用人员无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选聘录用的,按期取得学历学位后按规定办理选聘录用手续。

  拟选聘录用人员接到录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选聘录用资格。经公示的拟选聘录用人员无故放弃或逾期不报到被取消选聘录用资格的,将录入宁波市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诚信档案。

  六、选聘相关政策

  1.此次选聘人员录用后须自愿服从组织统一分配,选聘录用后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首次聘期3年(含试用期三个月),纳入事业编制人员管理。

  2.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首个聘期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继续聘用。

  3.选聘录用人员聘任在管理岗位人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博士研究生可以享受相当于不担负领导职责的七级职员工资福利待遇,硕士研究生可以享受相当于不担负领导职责的八级职员工资福利待遇。

  4.选聘录用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享受高层次人才引进相关政策。

  5.参加本次选聘人员纳入现场参加“高洽会”人员发放交通补贴范围,补贴全部由市人力社保局统一负责发放。国内高校毕业生按照毕业院校所在地发放,国境外高校毕业生按照出生地(身份证前六位)发放,具体标准为省内(除宁波市外)300元/人,华东地区(除浙江省外)600元/人,其他地区(除华东地区、浙江省外)1000元/人。

  七、防疫要求

  1.本次选聘将根据《浙江省人事考试疫情常态化防控方案》要求,结合本地疫情防控需要采取相关防控措施。因疫情防控等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视为缺考。

  2.按实际参加首科考试日计算,考前28天内入境人员和考前21天来自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3.所有考生进入考点必须满足以下条件:“甬行码”或“健康码”绿码、“行程卡”绿码且到访地右上角无*号标记以及现场测温37.3℃以下(允许间隔2-3分钟再测一次)。另外14天内有省外来甬返甬的,还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4.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并全程佩戴口罩。在核对身份证件材料时,考生应摘下口罩,并尽量缩短时间,以便工作人员确认是否为考生本人。

  5.考生应当如实填写《考生健康申报表》,在考试入场前交给考务人员,并履行个人健康证明义务及防疫相关要求事项。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疫、询问、查询、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6.考生应当切实增强疫情防控意识,做好个人防护工作。考试前应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应戴口罩,加强途中防护,尽量与他人保持合理间距,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物品,并及时进行手部清洁消毒。外省考生可依据自身情况提前来宁波做好准备。

  本次公开选聘咨询电话:0574—55889299,0574—55889294;(工作时间开放)

  本次公开选聘监督电话:0574-55889489。(工作时间开放)海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网址:http://www.haishu.gov.cn/col/col1229100182/index.html

  附件1:宁波市海曙区面向2022届优秀高校毕业生选聘高层次紧缺人才报名表.doc

  附件2:考生健康申报表.doc

  附件3:全国部分选聘高校名单和ARWU、THE、QS世界大学排名前100名国(境)外高校名单.doc

  中共宁波市海曙区委组织部

  宁波市海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9月27日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加快推进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建设,改善干部队伍来源结构,引进、培养和储备一批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所需的优秀人才,北仑区所属事业单位决定面向2022届优秀高校毕业生选聘高层次紧缺人才15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北仑区简介

北仑区位于宁波市最东部,比邻东海,三面环海,是长江三角洲南翼的海上门户。1984年建区,陆域面积614平方公里,现有常驻人口90万,共有五个国家级开发区,是宁波市经济发展的领头羊。区内岸线资源总长173公里,其中深水岸线120多公里,是宁波舟山港主要作业泊位所在地,境内有北仑、大榭、穿山、梅山以及甬江(北仑段)五大港区,拥有各类功能码头300多个,其中万吨级以上泊位83个,与10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600多个港口有贸易往来。当前,浙江自贸试验区宁波片46平方公里全部落地北仑,宁波“一带一路”建设综合试验区核心区落户梅山,梅山、宁波综合保税区成功获批。2020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020.49亿元,2020年财政总收入612.1亿元,主要经济指标均居全省前列,综合实力跻身全国县(市)区第一方阵。

 

二、选聘对象

1.全国部分高校(详情见附件3)2022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位列ARWU、THE、QS世界大学排名前100名的国(境)外高校2021年10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符合上述高校范围和学历条件的2020届、2021届未就业的择业期毕业生,省“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人员均列入本次选聘范围。

未就业择业期毕业生认定需同时满足以下要求:一是未办理过毕业生派遣手续(报到证),未与用人单位签订过劳动(聘用)合同,在社保系统中没有以单位名义参保的缴费记录;二是持有毕业学校的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若遗失需要毕业学校出具相关证明;三是个人档案应保管在毕业学校或人才市场或就业服务中心。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要求2019年10月1日后毕业。

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和独立学院毕业生不列入本次选聘范围。

三、选聘岗位及要求

选聘部门

选聘单位

选聘岗位

人数

岗位职责

选聘专业要求

其他资格条件

北仑区

北仑区下属事业单位

建设工程

3

从事专业技术和综合管理工作

一级学科:水利工程、农业工程、工程管理、机械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

二级学科:项目管理。

1.符合岗位专业要求、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硕士以上学位且能在规定时间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认证书;          2.硕士研究生年龄在28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

北仑区下属事业单位

化工安全

3

从事专业技术和综合管理工作

一级学科:化学工程与技术、化学、安全科学与工程、交通运输工程、船舶与海洋工程;

二级学科:安全工程、物流工程、物流管理与工程、化学工程。

北仑区下属事业单位

综合管理

3

从事专业技术和综合管理工作

一级学科:政治学、中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新闻与传播。

二级学科:国际法学、经济法学

北仑区下属事业单位

规划管理

2

从事专业技术和综合管理工作

一级学科:土木工程、建筑学、城乡规划学、城市规划。

二级学科:建筑与土木工程。

北仑区下属事业单位

信息技术

2

从事专业技术和综合管理工作

一级学科: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电气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仪器科学与技术;二级学科:计算机技术、电子与通信工程、集成电路工程、信息系统与电子商务、电子商务、信息管理与商务智能。

北仑区下属事业单位

金融管理

2

从事专业技术和综合管理工作

一级学科:金融、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国际商务、会计。

二级学科:会计学。

四、选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志于从事党政管理工作,事业心和责任感强,身体健康。

2.符合岗位专业要求、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能在规定时间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认证书的2022届优秀毕业生。其中国内高校的2022届硕士研究生须在2022年9月30日前(对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须在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相近的以所学主干课程为准;上述选聘对象未在规定时间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认证书的不予录用。上述时间,以学历学位证书或认证书的落款时间为准。

3.硕士研究生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92年10月1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0年10月11日以后出生)。

4.凡因违法违纪受过各种处分,或有相关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报考。

五、选聘程序

本次选聘按照系统报名和资格初审、现场资格确认、考试、体检、考察和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系统报名和资格初审

1.系统报名时间:2021年10月11日9时至16日12时。

符合选聘条件的国内高校和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登录中国宁波人才网(www.nbrc.com.cn)首页,点击左上角“宁波市面向2022届优秀高校毕业生选聘高层次紧缺人才”,查询选聘公告并进入报名,然后按提示录入信息并选择报考岗位。请符合选聘条件的报名人员在仔细阅读相关公告信息后,按要求详细输入个人信息,严格按照选聘所设条件选择岗位进行报名,每位考生只能选报一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2.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10月16日12时至20日12时。

选聘单位根据填写的报名信息,对报名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因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初审不通过的考生,可以在查询并再次报名阶段改报其他岗位。

3.查询或再次报名时间:2021年10月20日12时至21日16时。

已报名人员登录报名页面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可直接下载打印《资格初审通过确认单》(审核通过页面截图)。

请及时关注北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或接听电话、短信。

(二)现场资格确认

网上系统报名成功的人员于2021年10月26日上午9时至12时携带相关材料到宁波市国际会议展览中心5号馆第23届高洽会“宁波市选聘高层次紧缺人才现场资格确认”相应的用人主体和单位进行现场资格确认。

参加选聘学生需要携带的确认材料有:《资格初审通过确认单》(审核通过页面截图)《宁波市面向2022届优秀高校毕业生选聘高层次紧缺人才报名表》《考生健康申报表》、身份证、已获取的各层次学历学位证书、现在读学生证和在高校就读期间表现优秀的证明材料等。在高校就读期间表现优秀的证明材料,如中共党员(预备党员)、学生干部或奖学金或奖励、发表过的学术文章等,以及其他在校期间获得的荣誉和奖励证书、发表的论文或取得的科研成果等。符合条件的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除了提供在国(境)外高校就读期间表现优秀的证明材料外,还需提供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就读证明或学历学位认证书。

应聘同一选聘岗位的符合选聘条件的现场资格确认通过人数与选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2∶1,不足规定比例的,将酌情核减或取消该岗位选聘。核减或取消的选聘岗位情况将于资格确定后在北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上发布公告。

对现场资格确认通过者,通过短信或电话发送考试通知。

(三)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有效报名人数与选聘计划总数之比超过5∶1的增加笔试环节,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规定比例内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笔试成绩不带入总成绩,不与面试成绩合成总成绩。按面试成绩确定选聘体检、考察对象。

本次选聘岗位,采取笔试加面试方式的,笔试时间为10月26日15时30分至17时,笔试后通过网站公告或电话、短信方式告知是否入围面试。面试时间统一为10月27日,具体时间地点详情见面试通知,面试主要测试选聘人员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70分者淘汰。考生参考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考试通知,并务必按通知要求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和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的,视作放弃,对因放弃或规定时间迟到所产生的空缺名额不递补。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面试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排序,未组织笔试或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增加考试课目。考试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察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在北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上公布。

(四)体检

入围体检对象在网上下载体检通知(或在接到电话、短信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或体检结果不合格者淘汰。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选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察。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等公务员录用考察相关文件规定执行,考察不合格者淘汰。

在体检、考察环节中,如有放弃或因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时,经组织人事部门研究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录用

考察合格的,拟选聘录用人员即可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对签订就业协议并承诺不放弃的,由用人单位按规定在北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选聘录用人员无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选聘录用的,按期取得学历学位后按规定办理选聘录用手续。

拟选聘录用人员接到录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选聘录用资格。经公示的拟选聘录用人员无故放弃或逾期不报到被取消选聘录用资格的,将录入宁波市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诚信档案。

六、选聘相关政策

1.选聘录用后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首次聘期5年(含试用期十二个月),纳入事业编制人员管理。

2.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首个聘期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继续聘用。

3、新录用人员满2年(含试用期),经考核合格的博士研究生享受事业正科待遇,硕士研究生享受事业副科待遇。

4、对户籍在宁波市区外的选聘录用人员享受三年人才公寓政策。

5.选聘录用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享受高层次人才引进相关政策。

七、防疫要求

1.本次选聘将根据《浙江省人事考试疫情常态化防控方案》要求,结合本地疫情防控需要采取相关防控措施。因疫情防控等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视为缺考。

2.按实际参加首科考试日计算,考前28天内入境人员和考前21天来自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3.所有考生进入考点必须满足以下条件:“甬行码”或“健康码”绿码、“行程卡”绿码且到访地右上角无*号标记以及现场测温37.3℃以下(允许间隔2-3分钟再测一次)。另外14天内有省外来甬返甬的,还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4.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并全程佩戴口罩。在核对身份证件材料时,考生应摘下口罩,并尽量缩短时间,以便工作人员确认是否为考生本人。

5.考生应当如实填写《考生健康申报表》,在考试入场前交给考务人员,并履行个人健康证明义务及防疫相关要求事项。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疫、询问、查询、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6.考生应当切实增强疫情防控意识,做好个人防护工作。考试前应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应戴口罩,加强途中防护,尽量与他人保持合理间距,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物品,并及时进行手部清洁消毒。外省考生可依据自身情况提前来宁波做好准备。

本次公开选聘咨询电话:0574-89384218,89384219。

本次公开选聘监督电话:0574-89384215。

附件1:宁波市面向2022届优秀高校毕业生选聘高层次紧缺人才报名表.docx

附件2:考生健康申报表.docx

附件3:全国部分选聘高校和有关排名前100名国(境)外高校名单.docx

中共宁波市北仑区委组织部

北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9月27日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加快推进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建设,改善干部队伍来源结构,引进、培养和储备一批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所需的优秀人才,宁波市镇海区所属事业单位决定面向2022届优秀高校毕业生选聘高层次紧缺人才15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镇海区简介

镇海位于东海之滨,地处长江三角洲南翼,北濒杭州湾,南接北仑港,东临舟山群岛,与上海一衣带水,是宁波主城区北部中心,陆域面积246平方公里,常住人口51.1万。自古以来,镇海一直是对外交往的主要口岸,系古代海上丝绸之路的起碇港,素有“海天雄镇”、“浙东门户”、“院士之乡”、“商帮故里”、“人文梓荫”之美誉。随着杭州湾跨海大桥、舟山跨海大桥、宁波绕城高速和宁波轨道交通的建成通车,镇海成为北接上海、东出舟山的长三角南翼交通节点,进一步融入长三角区域一体化。镇海产业基础雄厚,特色鲜明,位列全国工业百强区第28位,2020年实现 GDP 1030.1亿元,财政总收入135.3亿元,规上工业总产值2268.1亿元。作为浙江省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之一,目前区内有国家级园区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宁波市国家大学科技园2个,省级园区镇海经济开发区1个。镇海中官路双创大街作为宁波甬江科创大走廊的核心区、先行区,入选首批省级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全区形成了以化工新材料、装备制造、精密机械、电子电器等为主导的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和以现代物流、航运、休闲旅游、文化创意、商贸商务等为主导的现代服务业产业集群,吸引了一大批跨国公司和国内外著名企业落户,成为区域经济发展的强劲动力。

二、选聘对象

1.全国部分高校(详情见附件3)2022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位列ARWU、THE、QS世界大学排名前100名的国(境)外高校2021年10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符合上述高校范围和学历条件的2020届、2021届未就业的择业期毕业生,省“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人员均列入本次选聘范围。

未就业择业期毕业生认定需同时满足以下要求:一是未办理过毕业生派遣手续(报到证),未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在社保系统中没有以单位名义参保的缴费记录;二是持有毕业学校的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若遗失需要毕业学校出具相关证明;三是个人档案应保管在毕业学校或人才市场或就业服务中心。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要求2019年10月1日后毕业。

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和独立学院毕业生不列入本次选聘范围。

三、选聘岗位及要求

选聘

单位

选聘

岗位

人数

岗位职责

选聘专业及学历(学位)要求

其他资格条件

镇海区下属事业单位

经济管理

3

从事事业单位相关综合管理或专业技术工作

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一级学科专业;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镇海区下属事业单位

工程管理

4

机械工程、交通运输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化学、材料科学与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植物保护一级学科专业;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镇海区下属事业单位

城建管理

4

建筑学、土木工程、城市规划、水利工程、测绘科学与技术一级学科专业;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镇海区下属事业单位

数据管理

4

电子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信息与通信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专业;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四、选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志于从事党政管理工作,事业心和责任感强,身体健康。

2.符合岗位专业要求、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能在规定时间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认证书的2022届优秀毕业生。其中国内高校的2022届硕士研究生须在2022年9月30日前(对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须在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相近的以所学主干课程为准;上述选聘对象未在规定时间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认证书的不予录用。上述时间,以学历学位证书或认证书的落款时间为准。

3.硕士研究生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92年10月1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0年10月11日以后出生)。

4.凡因违法违纪受过各种处分,或有相关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报考。

五、选聘程序

本次选聘按照系统报名和资格初审、现场资格确认、考试、体检、考察和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系统报名和资格初审

1.系统报名时间:2021年10月11日9时至16日12时。

符合选聘条件的国内高校和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登录中国宁波人才网(www.nbrc.com.cn)首页,点击左上角“宁波市面向2022届优秀高校毕业生选聘高层次紧缺人才”,查询选聘公告并进入报名,然后按提示录入信息并选择报考岗位。请符合选聘条件的报名人员在仔细阅读相关公告信息后,按要求详细输入个人信息(未上传附件的将无法通过资格审核),严格按照选聘所设条件选择岗位进行报名,每位考生只能选报一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2.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10月16日12时至20日12时。

选聘单位根据填写的报名信息,对报名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因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初审不通过的考生,可以在查询并再次报名阶段改报其他岗位。

3.查询或再次报名时间:2021年10月20日12时至21日16时。

已报名人员登录报名页面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可直接打印《资格初审通过确认单》(审核通过页面截图)。

请及时关注镇海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或接听电话、短信。

(二)现场资格确认

网上系统报名成功的人员于2021年10月26日上午9时至12时携带相关材料到宁波市国际会议展览中心5号馆第23届高洽会“宁波市选聘高层次紧缺人才现场资格确认”相应的用人主体和单位进行现场资格确认。现场确认时间如有调整,将在镇海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告。

参加选聘学生需要携带的确认材料有(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资格初审通过确认单》、《宁波市面向2022届优秀高校毕业生选聘高层次紧缺人才报名表》、《考生健康申报表》、身份证、已获取的各层次学历学位证书、现在读学生证和在高校就读期间表现优秀的证明材料等。在高校就读期间表现优秀的证明材料,如中共党员(预备党员)、学生干部或奖学金或奖励、发表过的学术文章等,以及其他在校期间获得的荣誉和奖励证书、发表的论文或取得的科研成果等。符合条件的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除了提供在国(境)外高校就读期间表现优秀的证明材料外,还需提供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就读证明或学历学位认证书。

应聘同一选聘岗位的符合选聘条件的现场资格确认通过人数与选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不足规定比例的,将核减该岗位拟选聘人数。核减选聘岗位情况将于现场资格确认后在镇海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公告。

对现场资格确认通过者,通过短信或电话发送考试通知。

(三)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选聘岗位核减后现场资格确认通过人数与选聘计划核减后总数之比超过5∶1的增加笔试环节,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规定比例内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笔试成绩不带入总成绩,不与面试成绩合成总成绩。按面试成绩确定选聘体检、考察对象。

本次选聘岗位,采取笔试加面试方式的,笔试时间为10月26日15时30分至17时,笔试后通过网站公告或电话、短信方式告知是否入围面试,请保持通讯通畅。面试对象在接到面试通知时放弃的,由区组织人社部门研究决定是否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顺序递补。面试时间统一为10月27日,具体时间地点详情见面试通知,面试主要测试选聘人员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70分者淘汰。考生参考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考试通知,并务必按通知要求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和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的,视作放弃,对因放弃或规定时间迟到所产生的空缺名额不递补。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面试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排序,未组织笔试或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增加考试课目。考试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察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在镇海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

(四)体检

入围体检对象在网上下载体检通知(或在接到电话、短信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或体检结果不合格者淘汰。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选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察。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等公务员录用考察相关文件规定执行,考察不合格者淘汰。

在体检、考察环节中,如有放弃或因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时,是否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由镇海区组织人社部门研究后决定。

(六)公示录用

考察合格的,拟选聘录用人员即可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对签订就业协议并承诺不放弃的,由用人单位按规定在镇海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选聘录用人员无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选聘录用的,按期取得学历学位后按规定办理选聘录用手续。在办理录用或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选聘对象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选聘录用资格。拟选聘录用人员需在办理录用手续前按相关规定自查并清理享受股份经济合作社股权、农村宅基地审批、房改政策等情况,不愿清理的取消选聘录用资格。

拟选聘录用人员接到录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选聘录用资格。经公示的拟选聘录用人员无故放弃或逾期不报到被取消选聘录用资格的,将录入宁波市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诚信档案。拟选聘录用对象在办理录用手续前书面提出放弃录用资格的,是否递补由区组织人社部门研究后决定。

六、选聘相关政策

1.选聘录用后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首次聘期3年(含试用期一年),纳入事业编制人员管理。

2.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首个聘期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继续聘用。

3.选聘录用人员参照聘用单位同级人员享受相应的工资待遇,并按照有关规定享受高层次人才引进相关政策。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博士研究生可聘任不担负领导职责的七级职员岗位(享受正科待遇),硕士研究生可聘任不担负领导职责的八级职员岗位(享受副科待遇)。

4.选聘对象根据区内各用人单位需求作统一分配,新录用人员须在镇海区服务满5年。

5.选聘录用的博士研究生符合宁波市外新引进的可申请20万元人才安家补助,在此基础上,自选聘录用之日起3年内在宁波大市范围内首次购买家庭唯一住房的,再给予购房总额20%、最高20万元的购房补贴。选聘录用的硕士研究生毕业10年内在宁波大市范围内首次购买家庭唯一住房的,按规定享受购房总额2%、最高8万元的购房补贴。

6.参加本次选聘人员纳入现场参加“高洽会”人员发放交通补贴范围,国内高校毕业生按照毕业院校所在地发放,国境外高校毕业生按照出生地(身份证前六位)发放,具体标准为省内(除宁波市外)300元/人,华东地区(除浙江省外)600元/人,其他地区(除华东地区、浙江省外)1000元/人。

七、防疫要求

1.本次选聘将根据《浙江省人事考试疫情常态化防控方案》要求,结合本地疫情防控需要采取相关防控措施。因疫情防控等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视为缺考。

2.按实际参加首科考试日计算,考前28天内入境人员和考前21天来自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3.所有考生进入考点必须满足以下条件:“甬行码”或“健康码”绿码、“行程卡”绿码且到访地右上角无*号标记以及现场测温37.3℃以下(允许间隔2-3分钟再测一次)。另外14天内有省外来甬返甬的,还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4.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并全程佩戴口罩。在核对身份证件材料时,考生应摘下口罩,并尽量缩短时间,以便工作人员确认是否为考生本人。

5.考生应当如实填写《考生健康申报表》,在考试入场前交给考务人员,并履行个人健康证明义务及防疫相关要求事项。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疫、询问、查询、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6.考生应当切实增强疫情防控意识,做好个人防护工作。考试前应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应戴口罩,加强途中防护,尽量与他人保持合理间距,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物品,并及时进行手部清洁消毒。外省考生可依据自身情况提前来宁波做好准备。

 

本次公开选聘咨询电话:0574-89287143

本次公开选聘监督电话:0574-89287852

 

附件1:宁波市面向2022届优秀高校毕业生选聘高层次紧缺人才报名表.docx

附件2:考生健康申报表.docx

附件3:全国部分选聘高校名单和ARWU、THE、QS世界大学排名前100名国(境)外高校名单.docx

 

 

 

中共宁波市镇海区委组织部

宁波市镇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9月27日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战略,加快推进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建设,改善干部队伍来源结构,引进、培养和储备一批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所需的优秀人才,宁海县所属事业单位决定面向2022届优秀高校毕业生选聘高层次紧缺人才15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宁海县简介

宁海因海得名、因海而美、因海而兴:

拥山抱海的区位禀赋。地处宁波最南部,濒临三门湾、象山港两大港湾,接壤天台山、四明山两大山脉,生态资源丰富,森林覆盖率达到64%,水质和空气优良率均在90%以上。下辖11个镇、3个乡、4个街道,县域面积1928平方公里,户籍人口63.3万,常住人口69.6万。作为中国旅游日发祥地,宁海相继成为宁波市第一个国家生态县、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县、中国天然氧吧,以及中国美丽乡村建设示范县、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等;成为全市唯一的4A级景区城,创成首批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和全国“两山”实践创新基地,是全省第二个获此双殊荣的县(市、区);连续三年占据全国两山发展百强县第2位,绿色发展指数居全省第五、连续三年全市第一。

包容四海的人文底蕴。1700年的建县史,900年的晒盐史,600年的围垦史,形成了“大气、硬气、正气、和气”的宁海精神,走出了天下读书种子方孝孺、左联五烈士柔石、国画大师潘天寿等名家大儒,也吸引了中华游圣徐霞客、东晋道教领袖葛洪,是读万卷书、行万里路、送万家福的地方。拥有宁波最多的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和传统古村,有平调耍牙、十里红妆婚俗、泥金彩漆、前童元宵行会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抢滩蓝海的革新魄力。近年来在抓好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的同时,抢先布局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形成了文具、汽车及零部件、模具和生命健康、新能源、新材料等产业发展体系,2020年三次产业结构比为6.6∶49.3∶44.1。坚定改革创新,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县乡两级政府实事工程票决制、涉农资金整合、城乡交邮合作模式、党群同心圆等改革创新树全国品牌;在省市率先推出托育机构备案“一件事”改革、股权转让“一件事”改革,首创执行联动零次跑、司法拍卖不动产全程网上办;企服中心集成模式改革成为省市样板,工商联(商会)服务区域经济发展试点入选省级案例,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获财政部点名肯定。

领跑沿海的发展追求。“区域当排头、市内争进位、全省创一流”,到“早日跻身全国强县第一方阵”“争做‘重要窗口’双优生”,历届县委、县政府始终坚持追赶跨越的发展主基调。2020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722.55亿元,财政总收入103.98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7.91亿元,规上工业增加值229.55亿元,并跻身全国综合实力百强县第48位、全国县域高质量发展百强县第8位、中国工业百强县第86位、中国创新百强县第30位。

当前的宁海,正以建设发展优质、治理优越的“双优”宁海之志,以产业革新、城市革新、制度革新、自我革新“四大革新”之举,以“十四五”开局的优异成绩献礼建党100周年,在高水平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中阔步前进。

二、选聘对象

1全国部分高校(详情见附件3)2022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位列ARWU、THE、QS世界大学排名前100名的国(境)外高校2021101日至2022930日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符合上述高校范围和学历条件的2020届、2021届未就业的择业期毕业生,省“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人员均列入本次选聘范围。

未就业择业期毕业生认定需同时满足以下要求:一是未办理过毕业生派遣手续(报到证),未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在社保系统中没有以单位名义参保的缴费记录;二是持有毕业学校的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若遗失需要毕业学校出具相关证明;三是个人档案应保管在毕业学校或人才市场或就业服务中心。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要求2019101日后毕业。

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和独立学院毕业生不列入本次选聘范围。

三、选聘岗位及要求

选聘地区或部门

选聘单位

选聘岗位

人数

岗位职责

选聘专业及学历(学位)要求

其他资格条件

宁海县

宁海县

经济管理(1)
专技岗位

2

主要负责为地方性经济领域发展提供政策咨询和服务

经济学大类;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1.符合岗位专业要求、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能在规定时间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认证书的2022届优秀毕业生;
2.硕士研究生年龄在28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
3.要求男性

宁海县

宁海县

经济管理(2)
专技岗位

2

主要负责为地方性经济领域发展提供政策咨询和服务

经济学大类;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1.符合岗位专业要求、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能在规定时间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认证书的2022届优秀毕业生;
2.硕士研究生年龄在28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
3.要求女性

宁海县

宁海县

农业发展(1)
专技岗位

2

主要负责为地方性农业领域发展提供政策咨询和服务

农学大类,农业工程、林业工程、水利工程、农林经济管理、旅游管理一级学科专业;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1.符合岗位专业要求、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能在规定时间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认证书的2022届优秀毕业生;
2.硕士研究生年龄在28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
3.要求男性

宁海县

宁海县

农业发展(2)
专技岗位

2

主要负责为地方性农业领域发展提供政策咨询和服务

农学大类,农业工程、林业工程、水利工程、农林经济管理、旅游管理一级学科专业;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1.符合岗位专业要求、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能在规定时间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认证书的2022届优秀毕业生;
2.硕士研究生年龄在28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
3.要求女性

宁海县

宁海县

工程管理(1)
专技岗位

2

主要负责为地方性信息系统、交通行业、城乡规划等领域发展提供政策咨询和服务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交通运输工程、生物工程、土木工程、建筑学、城乡规划学、城市规划一级学科专业;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1.符合岗位专业要求、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能在规定时间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认证书的2022届优秀毕业生;
2.硕士研究生年龄在28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
3.要求男性

宁海县

宁海县

工程管理(2)
专技岗位

2

主要负责为地方性信息系统、交通行业、城乡规划等领域发展提供政策咨询和服务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交通运输工程、生物工程、土木工程、建筑学、城乡规划学、城市规划一级学科专业;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1.符合岗位专业要求、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能在规定时间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认证书的2022届优秀毕业生;
2.硕士研究生年龄在28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
3.要求女性

宁海县

宁海县

公共安全(1)
专技岗位

1

主要负责为地方性公共安全领域管理提供政策咨询和服务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公共卫生、心理学、应用心理、安全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专业;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1.符合岗位专业要求、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能在规定时间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认证书的2022届优秀毕业生;
2.硕士研究生年龄在28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
3.要求男性

宁海县

宁海县

公共安全(2)
专技岗位

1

主要负责为地方性公共安全领域管理提供政策咨询和服务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公共卫生、心理学、应用心理、安全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专业;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1.符合岗位专业要求、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能在规定时间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认证书的2022届优秀毕业生;
2.硕士研究生年龄在28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
3.要求女性

宁海县

宁海县

公共安全(3)
专技岗位

1

主要负责为地方性公共安全领域管理提供政策咨询和服务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公共卫生、心理学、应用心理、安全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专业;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1.符合岗位专业要求、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能在规定时间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认证书的2022届优秀毕业生;
2.硕士研究生年龄在28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
3.性别不限

 

四、选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志于从事党政管理工作,事业心和责任感强,身体健康。

2.符合岗位专业要求、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能在规定时间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认证书的2022届优秀毕业生。其中国内高校的2022届硕士研究生须在2022930日前(对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202212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须在202212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相近的以所学主干课程为准;上述选聘对象未在规定时间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认证书的不予录用。上述时间,以学历学位证书或认证书的落款时间为准。

3硕士研究生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92101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01011日以后出生)

4.凡因违法违纪受过各种处分,或有相关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报考。

五、选聘程序

本次选聘按照系统报名和资格初审、现场资格确认、考试、体检、考察和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系统报名和资格初审

1系统报名时间:2021101191612

符合选聘条件的国内高校和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登录中国宁波人才网(www.nbrc.com.cn)首页,点击左上角宁波市面向2022届优秀高校毕业生选聘高层次紧缺人才,查询选聘公告并进入报名,然后按提示录入信息并选择报考岗位。请符合选聘条件的报名人员在仔细阅读相关公告信息后,按要求详细输入个人信息(未上传附件的将无法通过资格审核),严格按照选聘所设条件选择岗位进行报名,每位考生只能选报一个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2.资格初审时间:20211016122012

选聘单位根据填写的报名信息,对报名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因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初审不通过的考生,可以在查询并再次报名阶段改报其他岗位。

3.查询或再次报名时间:20211020122116

已报名人员登录报名页面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可直接下载打印《资格初审通过确认单》报名完成页面截图打印)

请及时关注宁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或接听电话、短信。

(二)现场资格确认

网上系统报名成功的人员于20211026日上午9时至12时携带相关材料到宁波市国际会议展览中心5号馆“宁波市选聘高层次紧缺人才现场资格确认”相应的用人主体和单位进行现场资格确认。现场确认时间如有调整,将在宁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告

参加选聘学生需要携带的确认材料有:《资格初审通过确认单》报名完成页面截图打印)《宁波市面向2022届优秀高校毕业生选聘高层次紧缺人才报名表》《考生健康申报表》、身份证、已获取的各层次学历学位证书、现在读学生证和在高校就读期间表现优秀的证明材料等。在高校就读期间表现优秀的证明材料,如中共党员(预备党员)、学生干部或奖学金或奖励、发表过的学术文章等,以及其他在校期间获得的荣誉和奖励证书、发表的论文或取得的科研成果等。符合条件的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除了提供在国(境)外高校就读期间表现优秀的证明材料外,还需提供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就读证明或学历学位认证书。

应聘同一选聘岗位的符合选聘条件的现场资格确认通过人数与选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2∶1,不足规定比例的,将取消该岗位选聘。取消的选聘岗位情况将资格确定后在宁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上发布公告。

现场资格确认通过者,通过短信或电话考试通知。

(三)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有效报名人数与选聘计划总数之比超过201增加笔试环节,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规定比例内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笔试成绩不带入总成绩,不与面试成绩合成总成绩。按面试成绩确定选聘体检、考察对象。

本次选聘岗位,采取笔试加面试方式,笔试时间10261530分至17笔试后通过网站公告或电话、短信方式告知是否入围面试。面试时间统一1027,具体时间地点详情见面试通知,面试主要测试选聘人员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70分者淘汰。考生参考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考试通知,并务必按通知要求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和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的,视作放弃,对因放弃或规定时间迟到所产生的空缺名额不递补。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面试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排序,未组织笔试或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增加考试课目。考试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察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在宁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上公布。

(四)体检

入围体检对象在网上下载体检通知(或在接到电话、短信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或体检结果不合格者淘汰。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选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察。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等公务员录用考察相关文件规定执行,考察不合格者淘汰。

在体检、考察环节中,如有放弃或因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选聘人数1:3比例范围内依次予以递补,超过1:3比例不予递补。

(六)公示录用

考察合格的,拟选聘录用人员即可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对签订就业协议并承诺不放弃的,由用人单位按规定在宁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选聘录用人员无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选聘录用的,按期取得学历学位后按规定办理选聘录用手续。

拟选聘录用人员接到录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选聘录用资格。经公示的拟选聘录用人员无故放弃或逾期不报到被取消选聘录用资格的,将录入宁波市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诚信档案。

六、选聘相关政策

1.选聘录用后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首次聘期3年(含试用期6个月),纳入事业编制人员管理。

2.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首个聘期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继续聘用。

3.对于签订就业协议并承诺不放弃的人员提供毕业前来宁海县实习的岗位,并给予实习补贴。

4.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博士研究生享受正科(局)级事业单位副职经济待遇,硕士研究生享受正科(局)级事业单位中层正职经济待遇

5.选聘录用人员符合宁海县人才公寓销售管理办法等规定要求的,可享受相关政策优惠。

七、防疫要求

1本次选聘将根据《浙江省人事考试疫情常态化防控方案》要求,结合本地疫情防控需要采取相关防控措施。因疫情防控等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视为缺考。

2按实际参加首科考试日计算,考前28天内入境人员和考前21天来自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3所有考生进入考点必须满足以下条件:“甬行码”或“健康码”绿码、“行程卡”绿码且到访地右上角无*号标记以及现场测温37.3℃以下(允许间隔2-3分钟再测一次)。另外14天内有省外来甬返甬的,还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4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并全程佩戴口罩。在核对身份证件材料时,考生应摘下口罩,并尽量缩短时间,以便工作人员确认是否为考生本人。

5考生应当如实填写《考生健康申报表》,在考试入场前交给考务人员,并履行个人健康证明义务及防疫相关要求事项。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疫、询问、查询、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6考生应当切实增强疫情防控意识,做好个人防护工作。考试前应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应戴口罩,加强途中防护,尽量与他人保持合理间距,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物品,并及时进行手部清洁消毒。外省考生可依据自身情况提前来宁波做好准备。

本次公开选聘咨询电话:0574—59971561 89282533

本次公开选聘监督电话:0574—59971567 59972792

 

 

附件1:宁波市面向2022届优秀高校毕业生选聘高层次紧缺人才报名表.docx

附件2:考生健康申报表.docx

附件3:全国部分选聘高校名单和ARWU、THE、QS世界大学排名前100名国(境)外高校名单.docx

 

 

中共宁海县委组织部     

宁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927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加快推进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建设,改善干部队伍来源结构,引进、培养和储备一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所需的优秀人才
,余姚市所属事业单位决定面向2022届优秀高校毕业生选聘高层次紧缺人才20。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选聘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选聘对象
1. 全国部分高校(详情见附件32022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 位列ARWUTHEQS世界大学排名前100名的国()外高校2021101日至2022930日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符合上述高校范围和学历条件的2020届、2021届未就业的择业期毕业生,省“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人员均列入本次选聘范围。
未就业择业期毕业生认定需同时满足以下要求:一是未办理过毕业生派遣手续(报到证),未与用人单位签订过劳动(聘用)合同,在社保系统中没有以单位名义参保的缴费记录;二是持有毕业学校的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若遗失需要毕业学校出具相关证明;三是个人档案应保管在毕业学校或人才市场或就业服务中心。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要求2019101日后毕业。
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和独立学院毕业生不列入本次选聘范围。
、选聘岗位及要求
选聘
地区
选聘单位 选聘
岗位
人数 性别 岗位
职责
选聘专业及
学历(学位)
余姚市 余姚市所属事业单位 专技① 3 不限 服务城市建设规划发展 建筑学、土木工程、水利工程、交通运输工程一级学科专业;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专技② 3 不限 服务城市建设规划发展 建筑学、土木工程、水利工程、交通运输工程一级学科专业;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专技③ 3 不限 服务社会工业产业发展 控制科学与工程、信息与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一级学科专业;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专技④ 3 不限 服务社会工业产业发展 控制科学与工程、信息与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一级学科专业;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专技⑤ 2 不限 服务政治社会文化发展 政治学、新闻传播学、中国语言文学、艺术学一级学科专业;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专技⑥ 3 服务社会经济金融发展 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一级学科专业;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专技⑦ 3 服务社会经济金融发展 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一级学科专业;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选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志于从事党政管理工作,事业心和责任感强,身体健康。
(二)符合岗位专业要求、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能在规定时间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认证书的2022届优秀毕业生。其中国内高校的2022硕士研究生须在2022930日前(对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202212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须在202212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相近的以所学主干课程为准上述选聘对象未在规定时间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认证书的不予录用。上述时间,以学历学位证书或认证书的落款时间为准。
(三)硕士研究生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92101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01011日以后出生)。
(四)凡因违法违纪受过各种处分,或有相关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报考。
、选聘程序
本次选聘按照系统报名和资格初审、现场资格确认、考试、体检、考察和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
)系统报名和资格初审
1. 系统报名时间:202110119时至1612时。
符合选聘条件的国内高校和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登录宁波人才网(www.nbrc.com.cn)首页,点击左上角“宁波市面向2022届优秀高校毕业生选聘高层次紧缺人才”栏目进入选聘专页,点击“报名入口”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提示填写个人信息、上传佐证附件材料并选择余姚市的具体岗位进行网上注册报名。请符合选聘条件的报名人员在仔细阅读相关公告信息后,按要求详细输入个人信息(未上传附件的将无法通过资格审核),严格按照选聘所设条件选择岗位进行报名,每位考生只能选报一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2. 资格初审时间:2021101612时至2012时。
选聘单位根据填写的报名信息,报名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因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初审不通过的考生,可以在查询并再次报名阶段改报其他岗位。
3. 查询并再次报名时间:20211020122116
考生可在此期间查询报名结果,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因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或报名人数不足开考比例拟取消岗位初审不通过的考生,可以在102116时前改报其他岗位,逾期不得改报。可直接下载打印《资格初审通过确认单》(报名完成页面截图打印)
请及时关注余姚人才网www.yyrc.com)或接听电话、短信。
)现场资格确认
网上系统报名成功的人员于20211026日上午9时至12时携带相关材料到宁波市国际会议展览中心5号馆“宁波市选聘高层次紧缺人才现场资格确认”相应场地进行现场资格确认。现场确认时间如有调整,将在余姚人才网和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告。
参加选聘学生需要携带的确认材料有:《资格初审通过确认单》(报名完成页面截图打印)、宁波市面向2022届优秀高校毕业生选聘高层次紧缺人才报名表》(附件1)、《考生健康申报表》(附件2、二寸免冠照、身份证、已获取的各层次学历学位证书、现在读学生证和在高校就读期间表现优秀的证明材料等。在高校就读期间表现优秀的证明材料,如中共党员(预备党员)、学生干部或奖学金或奖励、发表过的学术文章等,以及其他在校期间获得的荣誉和奖励证书、发表的论文或取得的科研成果等。符合条件的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除了提供在国(境)外高校就读期间表现优秀的证明材料外,还需提供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就读证明或学历学位认证书。
应聘同一选聘岗位的符合选聘条件的现场资格确认通过人数与选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的,将核减该岗位拟选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选聘。核减或取消的选聘岗位情况将资格确认后在余姚人才网(www.yyrc.com上发布公告。
对现场资格确认通过者现场发放《考试通知》
)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直接面试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
现场确认通过人数与选聘计划数之比超过101的选聘岗位采取笔试加面试方式,笔试时间为10261530分至17时,笔试地点另行通知。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规定比例内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笔试后通过余姚人才网公告或电话、短信方式告知是否入围面试。笔试成绩不带入总成绩,不与面试成绩合成总成绩。按面试成绩确定选聘体检、考察对象。
现场确认通过人数与选聘计划数之比未超过101的选聘岗位采取直接面试方式,面试时间统一为1027830分开始,具体时间地点详情见《考试通知》。
面试主要测试选聘人员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70分者淘汰。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对象名单(规定比例内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并以11的比例确定首次体检对象,面试成绩相同且涉及录取资格的增加考试课目,加试得分高者排位在先考试成绩以及参加体检名单于面试结束后在余姚人才www.yyrc.com上公布。
考生参考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考试通知》,并务必按通知要求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和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的,视作放弃对因放弃或规定时间迟到所产生的空缺名额不递补。
)体检
体检对象在接到通知(电话或短信等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或体检结果不合格者淘汰。
)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选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报考资格和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察。考察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等公务员录用考察相关文件规定执行考察不合格者淘汰。
体检考察环节中,如有放弃或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时,在入围体检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公示录用
考察合格的,拟选聘录用人员即可与用人主体签订就业协议。对签订就业协议并承诺不放弃的,按规定在余姚人才网(www.yyrc.com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选聘录用人员无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选聘录用的,按期取得学历学位后按规定办理选聘录用手续。
拟选聘录用人员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选聘录用资格。经公示的拟选聘录用人员无故放弃或逾期不报到被取消选聘录用资格的,将录入宁波市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诚信档案,并不再递补。
相关政策
(一)选聘录用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首次聘期3试用期个月),纳入事业编制人员管理。
(二)首次聘期内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参照享受事业单位七级职员、八级职员的经济待遇。
(三)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首个聘期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继续聘用。
(四)按我市相关规定享受相应人才政策待遇。
七、防疫要求
1.本次选聘将根据《浙江省人事考试疫情常态化防控方案》要求,结合本地疫情防控需要采取相关防控措施。因疫情防控等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视为缺考。
2.按实际参加首科考试日计算,考前28天内入境人员和考前21天来自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3.所有考生进入考点必须满足以下条件:“甬行码”或“健康码”绿码、“行程卡”绿码且到访地右上角无*号标记以及现场测温37.3℃以下(允许间隔2-3分钟再测一次)。另外14天内有省外来甬返甬的,还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4.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并全程佩戴口罩。在核对身份证件材料时,考生应摘下口罩,并尽量缩短时间,以便工作人员确认是否为考生本人。
5.考生应当如实填写《考生健康申报表》,在考试入场前交给考务人员,并履行个人健康证明义务及防疫相关要求事项。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疫、询问、查询、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6.考生应当切实增强疫情防控意识,做好个人防护工作。考试前应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应戴口罩,加强途中防护,尽量与他人保持合理间距,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物品,并及时进行手部清洁消毒。外省考生可依据自身情况提前来宁波做好准备。

本次公开选聘咨询电话:0574-6270570062716113
附件:
1. 余姚市面向2022届优秀高校毕业生选聘高层次紧缺人才报名表
2. 考生健康申报表
3. 全国部分选聘高校名单和ARWUTHEQS世界大学排名前100名国()外高校名单
 
        
余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927
(编辑:maoyany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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