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并报经有关部门同意,拟从我市教育系统在编教师中 公开选调1名工作人员到市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工作。现将选调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及指标
岗位:文秘岗位。
指标:1名。
二、选调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选调的范围和对象
符合选调条件的我市教育系统在编教师。
(二)选调基本条件
报考人员除须符合上述选调的范围、对象和我市明确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条件、规定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工作认真负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较好的文字表达和沟通协调能力;
2、年龄40周岁以下(即1981年7月30日及以后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考录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年及以上(即2011年7月30日前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且历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须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
三、 选调的程序和办法
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考察和择优选调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
时间:2021年8月1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地点:余姚市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307办公室(丰山路199号)。
办法:报名者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学历证书(境外学历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填写《余姚市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后,自行下载)一式两份,现场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核。
(二)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笔试。采用闭卷考试形式,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 写作》一门,满分为100分,综合基础知识主要内容包括:政治、经济、法律、人文科技、逻辑推理、言语理解等。笔试的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将另行通知本人。
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取前3名(第3名分数并列者全部入围,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主要测试口头表达能力、反应能力、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等。面试满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因放弃面试而空缺的面试名额,不予递补。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成绩合成:
考试成绩=笔试成绩×50% 面试成绩×50%。
考试成绩并列的,则增加客观题测试,测试得分高者排位在前。
选调岗位报名人数5人及以下的,免于笔试,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成绩。
(三)考察
面试合格人员入围考察。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指标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主要考察被考察对象的德才表现、选调资格条件、能岗相适度以及身体状况等,如不符合选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取消选调资格。空缺的名额,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察。
(四)交流
考察合格者,为拟选调对象。经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报市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交流手续;有异议的,经核实如不具备选调条件的,取消选调资格,并不再递补。
四、其他相关规定
(一)报名资料须在报名时一次性提供,如缺少或不能提供相关有效资料而影响现场资格审查的,作不予报名处理。现场报名与现场资格审查,仅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逾期一概不予受理;
(二)根据相关规定,中层干部交流到本单位后,不再保留中层待遇,且须根据本单位的聘用细则及岗位空缺情况重新认定、聘任岗位等级;
(三) 选调人员参加考试,必须完全符合本次考试相关的防疫标准,凡不能出示健康码绿码,或绿码者有相关症状且无法在考试前排除疫情风险的,选调单位有权拒绝其参加考试。同时,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参加考试。
(四)本次选调,如无合适人选,选调岗位允许空缺;
(五)本公告由余姚市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574-62613102。
余姚市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
2021年8月4日
附件:报名表